space
space
产品常识
产品常识
产品常识
当前位置:首页 > 产品常识
39元一度水15元一度电
来源:贝博平台官网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4-16 21:11:07

  金陵晚报记者王聪实习生张剑锋金陵84686500热线报道昨日,市民李先生对记者说,他现在居住的小区,电是1.5元一度,水是3.9元一度,水电价格比一般居民用水用电的价格都要高出不少。高价水电他已经用了半年多了,开发商曾答应要帮居民们协调,可到眼下为止,他们还是要为这些生活必需品支付高额账单。

  李先生说,他们用的水电价格是:电1.5元一度,水3.9元一度。可居民用电(按峰谷电价)晚上是0.3583元一度,白天0.5583元一度;居民用水是2.5元一度。两下相比,他们的价格高得离谱。李先生说,2000年左右,南京格林东方工艺美术饰品有限公司(以下称格林公司)兼并了原南京线材厂,随后,格林公司经市有关部门同意,在原南京线材厂的土地上建造职工集资房,就是现在的格林公苑小区,共5幢220多户,地址在中央门外五佰村3号-5。“2002年4月,我和格林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,一下子交清了购房款15万元,房屋建筑面积近100平方米,每平方米1530元。2005年12月底,格林公司才交付房屋,比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迟了好久。2006年8月,我搬进去后发现,相关的配套项目如水、电、气、小区马路、绿化都没搞好,房屋也没有通过验收。”李先生说,虽然格林公司负责人一再强调要将配套设施搞好,但总不见成效。“如今小区内杂草丛生,到处是生活和建筑垃圾,土路上泥泞不堪。最关键的是水电,电临时拉了一根线,各家花几百元用铝塑管从总管上把自来水接上。那么高的水电价格,我们已承受了半年多,不知道还要忍受多久?”李先生苦恼地说。

  记者看到李先生提供的南京格林东方工艺美术饰品有限公司《职工集资建房购房合同》,其中第六条写明:管道煤气费,按南京市标准甲方(格林公司)代交(约4000元左右);单元电子防盗门,500元每户;阳台统一封闭,按150元每平方米收取(按阳台封闭窗面积计算)。李先生说,虽然合同规定了交费的项目,但在2005年12月底,格林公司通知,居民们要补齐房款,还要交土地过户费和市政配套费。他补交了7万多元,但到现在也不明白,这钱交得是不是应该。记者找到了格林公司。关于水电问题,公司一位负责人说,公司也了解居民们的苦处,一直也在协调水电问题,但由于存在资金、工程、以及部门之间的种种纠葛和矛盾,公司也遭遇到了暂时性的困难。负责这个的人说,详细情况他说不清楚,但能确定,公司不会再让这样的一种情况延续下去,目前有一个好消息,计划在今年5月份,企业能解决水电矛盾。届时,公司将贴补200多万元,让居民们用上普通的水电价格。补交的钱款该不该交?关于延期交付的问题,负责人说,格林公苑的房屋由于种种原因,交付时间一再推迟,并非合同上所说的2003年12月31日前。对此,公司承担了违约责任,也赔偿了居民们钱。关于补交钱款的问题,负责人说,“合同外的补交钱款,我们是要与居民们协商的,毕竟房屋是职工集资建房。补齐的居民,例如李先生,我们会给他房钥匙;有些居民恶意不交,日后办两证时,肯定办不到。”负责人说。“格林公苑的房屋始终没通过验收,照理说,房屋是不应该提供给居民们居住的。但是,居民们不这样想,有的小孩上学要报户口,有的拆迁没房住,有的想结婚急着要房,公司也是应一部分居民的要求,才让他们进去住的。”负责人解释说,等水电办好之后,公司将一步步来,验收、配套项目建设、办两证,这些工作将按部就班地开展起来。那么,补交的钱款到底应不应该交呢?对此,江苏南京蓝海律师事务所的卞弘毅律师认为,如果是合法集资建房,企业应成立集资建房职工监督管理组织,对资金筹集使用、施工进度、工程质量等做监督,企业应当将集资建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工程决算进行张榜公布,不得随意向职工收取费用。根据相关规定,企业集资建房的集资金额,原则上可按照不高于当时的房改成本价确定。公司能够一次性收取,也可以按工程进度分期收取。集资建房资金,应专户存储,专项使用,不得挪用。

返回列表
39元一度水15元一度电
发布时间:2024/04/16

  金陵晚报记者王聪实习生张剑锋金陵84686500热线报道昨日,市民李先生对记者说,他现在居住的小区,电是1.5元一度,水是3.9元一度,水电价格比一般居民用水用电的价格都要高出不少。高价水电他已经用了半年多了,开发商曾答应要帮居民们协调,可到眼下为止,他们还是要为这些生活必需品支付高额账单。

  李先生说,他们用的水电价格是:电1.5元一度,水3.9元一度。可居民用电(按峰谷电价)晚上是0.3583元一度,白天0.5583元一度;居民用水是2.5元一度。两下相比,他们的价格高得离谱。李先生说,2000年左右,南京格林东方工艺美术饰品有限公司(以下称格林公司)兼并了原南京线材厂,随后,格林公司经市有关部门同意,在原南京线材厂的土地上建造职工集资房,就是现在的格林公苑小区,共5幢220多户,地址在中央门外五佰村3号-5。“2002年4月,我和格林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,一下子交清了购房款15万元,房屋建筑面积近100平方米,每平方米1530元。2005年12月底,格林公司才交付房屋,比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迟了好久。2006年8月,我搬进去后发现,相关的配套项目如水、电、气、小区马路、绿化都没搞好,房屋也没有通过验收。”李先生说,虽然格林公司负责人一再强调要将配套设施搞好,但总不见成效。“如今小区内杂草丛生,到处是生活和建筑垃圾,土路上泥泞不堪。最关键的是水电,电临时拉了一根线,各家花几百元用铝塑管从总管上把自来水接上。那么高的水电价格,我们已承受了半年多,不知道还要忍受多久?”李先生苦恼地说。

  记者看到李先生提供的南京格林东方工艺美术饰品有限公司《职工集资建房购房合同》,其中第六条写明:管道煤气费,按南京市标准甲方(格林公司)代交(约4000元左右);单元电子防盗门,500元每户;阳台统一封闭,按150元每平方米收取(按阳台封闭窗面积计算)。李先生说,虽然合同规定了交费的项目,但在2005年12月底,格林公司通知,居民们要补齐房款,还要交土地过户费和市政配套费。他补交了7万多元,但到现在也不明白,这钱交得是不是应该。记者找到了格林公司。关于水电问题,公司一位负责人说,公司也了解居民们的苦处,一直也在协调水电问题,但由于存在资金、工程、以及部门之间的种种纠葛和矛盾,公司也遭遇到了暂时性的困难。负责这个的人说,详细情况他说不清楚,但能确定,公司不会再让这样的一种情况延续下去,目前有一个好消息,计划在今年5月份,企业能解决水电矛盾。届时,公司将贴补200多万元,让居民们用上普通的水电价格。补交的钱款该不该交?关于延期交付的问题,负责人说,格林公苑的房屋由于种种原因,交付时间一再推迟,并非合同上所说的2003年12月31日前。对此,公司承担了违约责任,也赔偿了居民们钱。关于补交钱款的问题,负责人说,“合同外的补交钱款,我们是要与居民们协商的,毕竟房屋是职工集资建房。补齐的居民,例如李先生,我们会给他房钥匙;有些居民恶意不交,日后办两证时,肯定办不到。”负责人说。“格林公苑的房屋始终没通过验收,照理说,房屋是不应该提供给居民们居住的。但是,居民们不这样想,有的小孩上学要报户口,有的拆迁没房住,有的想结婚急着要房,公司也是应一部分居民的要求,才让他们进去住的。”负责人解释说,等水电办好之后,公司将一步步来,验收、配套项目建设、办两证,这些工作将按部就班地开展起来。那么,补交的钱款到底应不应该交呢?对此,江苏南京蓝海律师事务所的卞弘毅律师认为,如果是合法集资建房,企业应成立集资建房职工监督管理组织,对资金筹集使用、施工进度、工程质量等做监督,企业应当将集资建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工程决算进行张榜公布,不得随意向职工收取费用。根据相关规定,企业集资建房的集资金额,原则上可按照不高于当时的房改成本价确定。公司能够一次性收取,也可以按工程进度分期收取。集资建房资金,应专户存储,专项使用,不得挪用。

39元一度水15元一度电
来源:贝博平台官网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4-16 21:11:07

  金陵晚报记者王聪实习生张剑锋金陵84686500热线报道昨日,市民李先生对记者说,他现在居住的小区,电是1.5元一度,水是3.9元一度,水电价格比一般居民用水用电的价格都要高出不少。高价水电他已经用了半年多了,开发商曾答应要帮居民们协调,可到眼下为止,他们还是要为这些生活必需品支付高额账单。

  李先生说,他们用的水电价格是:电1.5元一度,水3.9元一度。可居民用电(按峰谷电价)晚上是0.3583元一度,白天0.5583元一度;居民用水是2.5元一度。两下相比,他们的价格高得离谱。李先生说,2000年左右,南京格林东方工艺美术饰品有限公司(以下称格林公司)兼并了原南京线材厂,随后,格林公司经市有关部门同意,在原南京线材厂的土地上建造职工集资房,就是现在的格林公苑小区,共5幢220多户,地址在中央门外五佰村3号-5。“2002年4月,我和格林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,一下子交清了购房款15万元,房屋建筑面积近100平方米,每平方米1530元。2005年12月底,格林公司才交付房屋,比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迟了好久。2006年8月,我搬进去后发现,相关的配套项目如水、电、气、小区马路、绿化都没搞好,房屋也没有通过验收。”李先生说,虽然格林公司负责人一再强调要将配套设施搞好,但总不见成效。“如今小区内杂草丛生,到处是生活和建筑垃圾,土路上泥泞不堪。最关键的是水电,电临时拉了一根线,各家花几百元用铝塑管从总管上把自来水接上。那么高的水电价格,我们已承受了半年多,不知道还要忍受多久?”李先生苦恼地说。

  记者看到李先生提供的南京格林东方工艺美术饰品有限公司《职工集资建房购房合同》,其中第六条写明:管道煤气费,按南京市标准甲方(格林公司)代交(约4000元左右);单元电子防盗门,500元每户;阳台统一封闭,按150元每平方米收取(按阳台封闭窗面积计算)。李先生说,虽然合同规定了交费的项目,但在2005年12月底,格林公司通知,居民们要补齐房款,还要交土地过户费和市政配套费。他补交了7万多元,但到现在也不明白,这钱交得是不是应该。记者找到了格林公司。关于水电问题,公司一位负责人说,公司也了解居民们的苦处,一直也在协调水电问题,但由于存在资金、工程、以及部门之间的种种纠葛和矛盾,公司也遭遇到了暂时性的困难。负责这个的人说,详细情况他说不清楚,但能确定,公司不会再让这样的一种情况延续下去,目前有一个好消息,计划在今年5月份,企业能解决水电矛盾。届时,公司将贴补200多万元,让居民们用上普通的水电价格。补交的钱款该不该交?关于延期交付的问题,负责人说,格林公苑的房屋由于种种原因,交付时间一再推迟,并非合同上所说的2003年12月31日前。对此,公司承担了违约责任,也赔偿了居民们钱。关于补交钱款的问题,负责人说,“合同外的补交钱款,我们是要与居民们协商的,毕竟房屋是职工集资建房。补齐的居民,例如李先生,我们会给他房钥匙;有些居民恶意不交,日后办两证时,肯定办不到。”负责人说。“格林公苑的房屋始终没通过验收,照理说,房屋是不应该提供给居民们居住的。但是,居民们不这样想,有的小孩上学要报户口,有的拆迁没房住,有的想结婚急着要房,公司也是应一部分居民的要求,才让他们进去住的。”负责人解释说,等水电办好之后,公司将一步步来,验收、配套项目建设、办两证,这些工作将按部就班地开展起来。那么,补交的钱款到底应不应该交呢?对此,江苏南京蓝海律师事务所的卞弘毅律师认为,如果是合法集资建房,企业应成立集资建房职工监督管理组织,对资金筹集使用、施工进度、工程质量等做监督,企业应当将集资建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工程决算进行张榜公布,不得随意向职工收取费用。根据相关规定,企业集资建房的集资金额,原则上可按照不高于当时的房改成本价确定。公司能够一次性收取,也可以按工程进度分期收取。集资建房资金,应专户存储,专项使用,不得挪用。